2月21日,全区国资系统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工作要求,总结2022年工作,分析研判形势,对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党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自治区副主席么永波高度重视,专门对会议作出批示,充分肯定2022年工作成绩,对做好今年国资国企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许振山出席会议并作了《知责明责 知重负重 奋力推动国资国企加快发展、实现“突围”》的讲话。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良主持会议。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马焕龙、丁礼冰,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郝璟,党委委员、副主任吴大鹏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刘铁兵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区国资系统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的工作要求,推动国资国企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2022年,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8925.1亿元,完成营业收入2709.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5.9亿元,上缴税费155.4亿元。组织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百日攻坚”,高质量完成80项改革任务。开展“十个专项行动”,国资监管系统性针对性不断提升。强化党建工作,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国资国企肩负的新使命,分析研判和解决好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和问题。要以全面落实五大任务为重要契机,发挥好国有企业骨干支撑和示范引领作用。要牢牢把握“一个目标”,即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着力建设现代新国企;突出“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持续深化改革、更加注重科技创新、更加注重党建引领。
会议强调,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国资国企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突围”目标,突出价值创造、科技自强、改革深化、布局优化、风险防范,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全面加快建设一流企业,为落实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会议要求,要全面做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把解决企业效益下滑、增收不增利问题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扭转国有企业经济运行不利的局面。二是锚定“起底”“盘活”的目标,扎实做好国资系统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工作。三是紧紧围绕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谋划实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行动。四是聚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在以技术创新为主体的创新发展上寻求突破。五是统筹落实“引导、监督、服务”三项职责,不断巩固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工作体系,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六是坚持抓党建、强思想,抓落实、转作风,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自治区有关区直部门业务处室负责同志,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和驻委纪检监察组副处级以上干部,各监管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各委托监管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各盟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